法律咨询

老板在员工工资上多做工资,然后让工人转给他,是否合理

其他
2024-03-02 21:41:31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领导故意多发工资后再要回去,不属于犯罪行为。但属于劳动争议,如果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 如果每个月都是这样子操作的话,涉嫌逃税避税
  • 您好,多做工资又让员工转回去是不合理的。
  • 这个不违法,是合法也合理的。
  • 你好! 这个行为是不合理的
  • 您好,按您所述情况,不合法。
  • 你好,这种情况是不合理的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于调岗薪资不变的事实协商一致,为合法的。
    如果没有协调一致,劳动者可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1、变更工资支付方式,需要劳动者的签字确认。 2、如果在劳动合同期内,你不签字确认,则公司不得单方变更工资支付方式
  • 法律分析:对于公司变更薪资的做法是否是合理合法的,要看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在劳动合同或岗位考核中已经有这样的约定,或者公司有关绩效考核要求的内容已经过员工本人的同意,那么,公司的做法无可挑剔。
    如果没有事先未征同意,擅自增加工作量,就是是一种变相克扣员工的行为,因为这而产生的不利后果,劳动者都可以拒绝,并像有关部门依法举报。除了可以权要经济补偿外,还可以要求支付加倍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