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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醉驾,负全责,但是联系不到对方,可以申请交警扣车吗?

交通事故
2024-03-04 11:48:07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交通事故中若对方被认定为全责,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需要的情况下是可以对车辆进行扣留的。
  • 你的问题很普遍,具体沟通下
  • 你好!可以找交警处理的
  • 您 好,可以报交警来处理
  • 在我国关于驾驶人醉驾在一般情况下能扣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因检验、鉴定的需要,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 行为人因醉驾被扣车的,可以这样取回:拿着驾驶证,行驶证,交强保险,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罚罚款(各省金额可能不同),然后到指定的停车场去签字领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醉驾交警扣车不放的,如果是在规定时间内,那么属于有权扣车,所以只能等交警按照法定程序对车辆鉴定完毕,之后在申请取车。如果是交警坚持不放行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其他的救济途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 您好,煜双律师团为您提供法律服务。你可以申请交警联系对方,是否扣车就需要交警判断是否有必要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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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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