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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自建房卖一层可以买吗?有报建手续,没有下房牌号,不是同村人

房产纠纷
2024-03-02 21:28:5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看你用途,自己居住可以考虑。非本村集体成员是不能买卖的,可以考虑通过协议约定具体使用。
  • 买卖合同无效,后续如发生纠纷会很麻烦
  • 农村自建房买卖应注意:出卖人和买受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买受人必须符合宅基地申请标准;所出售的农村安置房必须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买卖行为必须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 农村自建房买卖应注意:出卖人和买受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买受人必须符合宅基地申请标准;所出售的农村安置房必须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买卖行为必须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 宅基地自建房能买卖,但具有一定的限制。自建房必须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买卖行为必须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出卖人和买受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买受人必须符合宅基地使用标准。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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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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