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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现在在和女朋友领证了都快3个月了但是我现在想离婚想要回88000彩礼钱可以吗?我们没有过房事

婚姻家庭
2024-03-07 15:42:16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确未共同生活的认定,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把握:首先,男女双方是否开始同居。其次,男女双方同居的时间。第三,男女双方同居期间,主要生活开支由谁承担。第四,女方是否怀孕或者生育小孩。第五,未能共同生活的过错方。如果男女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但是已经共同生活,男方一般不得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为短暂,即便要返还彩礼,在一方举证证明彩礼已经消费完毕或者大部分已经使用的,那么彩礼也仍然比较难返还。
  • 起诉流程:起诉,审查,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裁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是什么原因领证三个月就想离婚呢,对方是否有过错或存在欺诈行为。
  • 如果没有共同生活是可以起诉离婚要求退还的。
  • 您好,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的,一般不退还彩礼。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是否退回彩礼钱,要看是否满足法定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接受彩礼一方应当给支付彩礼一方退回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
    2、男女双方虽然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但是却没有共同生活过;
    3、给付彩礼一方在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其生活苦难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律规定离婚存在如下情况可以退彩礼钱: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之一,适用彩礼返还的条件,结婚前彩礼需要返还。且如果双方仅办理民俗婚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也可以主张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钱离婚判决,符合条件的,可以判决返还。彩礼钱离婚可以退回的情形有: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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