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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贷款时,我是紧急联系人,如果他逾期,会让我还贷款吗

债权债务
2024-03-01 20:36:5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要是贷款逾期不还的后果是:
    1、贷款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出借人支付逾期利息;
    2、如果贷款人长期不归还逾期欠款的,会被列入失信名单,其征信会被标注“产生不良信用”等记录;
    3、情况严重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 贷款逾期是必须要还清贷款才可以的。当贷款逾期时,银行会采取一定的催收措施。如果所欠的贷款确实没有钱偿还,可以向银行说明自己的实际情况,并且还可以尝试申请延期,这要视银行的不同规定而定。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贷款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二)借款人收入情况;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还款来源、还款能力及还款方式;
    (五)保证人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
  • 法律分析:紧急联系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其作用仅仅是在联系不上当事人时的紧急联系方式,只是可能会遭受到信息的骚扰。但如果真的是亲友或同事的话,最好及时联系他,提醒债务人尽快还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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