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丈夫是城镇户口,妻子是农村户口,妻子能迁回农村公婆的户头上吗?

其他
2024-03-04 11:41:2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丈夫是城镇户口,妻子是农村户口,妻子能迁回农村公婆的户头上吗。可以向当地派出所查询。
  • 非农业户口可以迁入老公的农村户口。“非转农”户口迁移条件有以下几点:
    1、因读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而“农转非”,毕业后无工作安排回原籍的毕业生;
    2、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
    3、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跟随父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员;
    4、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和编有门牌,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5、原征地办理了就地“农转非”,现要求“非转农”的,如户口和人员都还在农村生活居住的;
    6、已挂牌“村改居”的村委会,一律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
    7、已有规划“村改居”但还未挂牌的村委会,以上
    四、五项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法律分析:分两种情况考虑:
    1、老公的户口与公婆的户口分开,则不能迁入,法律认定这种情况不属于亲属投靠的任一条件。
    2、老公的户口与公婆为同一户口簿,可以迁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法律分析:户口迁回农村,可以,但是存在一定的条件。根据最新规定,户口迁回农村的条件有:
    1、因读书迁出,且毕业后找不到工作的;
    2、夫妻一方是农村户口,且迁出人在城镇无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无固定居住场所的
    3、在农村居住、生活,有宅基地和耕地,在城市无工作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4、居住在城镇但无固定工作跟随父母生活的未婚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制。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