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于1998年9月21日进入公司担任网络管理员职务。2006年1月11号财务副总监的邮件移到了一个公共文件里(本人并不知道这个文件夹是公共的),在移动邮件之前,本人是问过财务总监后我才操作的.本人于2006年1月12号写了一个关于处理邮件具体操作过程的报告,财务副总监的也在报告上签字了,但在报告里,本人写到了“对于此次事件,由于本人的粗心,造成公司的损失,我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2006年2月22号,公司发了1月份的工资,本人发现工资中的绩效奖金全部被扣了,所扣金额为1280元。本人找了人事部主任进行了沟通,人事主任说因为本人的工作过失,有可能造成公司泄密,所以扣了本人工资中的绩效奖金。(公司并没有出说明处罚通知,也没有找本人面谈就扣了绩效工资)。本人于2006年2月23号提出了离职申请,我于2006年2月23号提出离职申请书,离职申请书上的离职原因我写的是:公司单方扣减工资,公司单方降低工资和更改合同。24号,公司领导批了我的离职申请。2006年3月22号,我去办理离职清签手续,清签手续表上也有离职原因一栏,我写的也是:公司单方扣减工资。但公司人事部,和上级领导今天不批,说我写的不对,不予批准我的离职。而且人事部经理说,将对我进行调岗和降低工资处理。而且人事部经理对我说:我的离职申请书写的离职原因他已经划掉了。。。我能否申请经济补偿?

知识产权
2006-03-22 22:25:1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