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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下假如现在公司所有股东和股权什么都不变的情况下,成立一个新公司,然后两年后把所有资产变到新公司去,有什么渠道或方法可以避税吗。

劳动纠纷
2024-03-02 22:15:1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针对你的提问,我的回答如下:

    1. 通常情况下,公司股东和股权什么都不变的情况下,成立一个新公司,然后两年后把所有资产变到新公司去,属于企业重组。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企业重组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重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税务申报和备案。
    2. 除了企业重组,还有一些其他的方法可以避税,但是这些方法都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需要谨慎操作。例如,可以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来减少企业的税负,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税务筹划需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并且需要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风险。
    3. 此外,还可以通过捐赠、税收抵免等方式来减少企业的税负,但是这些方法都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需要谨慎操作。

    总之,企业避税需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并且需要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风险。建议你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以确保企业的税务筹划合法合规。
  • 你不是避税,是转移资产,这是法律不允许的。合法转让、赠与都是要缴税的。
  • 你好,建议咨询财税专业人士


  • 法律分析:公司股权变更需要完税证明,践中一些地方工商局会要求提供完税证明。根据最新规定,三证合一,工商和税务数据共享,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一般工商局要求必须缴纳股权转让所得税,提交完税证明,否则可能无法获得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合理避税是合法的,通过合理避税可以提高个人可支配收入。以下避税方法:1、差旅费补贴; 2、职工离职有个税法优惠,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免个所税;3、通讯费4、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5、发票冲抵(为不实开支不建议)6、大笔收入分次拿7、提高福利降工资8、劳务报酬工资化 9、高工资那个月分部分到后面的低收入月份 10、提高三险一金的额度
  • 你好,合理避税问题与实际情况结合比较好,建议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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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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