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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侦大队民警打电话让我去配合调查,说明情况,是否会拘留?

行政纠纷
2024-03-01 11:09:1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不要恐慌,配合调查不代表就会被拘留,了解案件情况的人都有可能会被调查。
  • 法律分析:
    1、如果是传唤、拘传讯问一般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2、如果不应拘留的,传唤、拘传结束即应释放。
    3、如果应当拘留的,传唤、拘传结束就会被送到看守所关押,最长24小时送看守所。
    4、传唤、拘传后如果48小时人没有释放,那肯定是被拘留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法律分析:要看案情的具体情况,有可能会拘留。
    1、如果是传唤、拘传讯问一般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2、如果不应拘留的,传唤、拘传结束即应释放;
    3、如果应当拘留的,传唤、拘传结束就会被送到看守所关押,最长24小时送看守所。
    是否被公安机关拘留,根据当事人是否有重大犯罪嫌疑和其它法定情形。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三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四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三)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四)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书;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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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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