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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房东不签合同房子里生活用品损坏怎么认责

损害赔偿
2024-03-01 10:05:0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租房合同中东西损坏若为自然损害则由房东维修,若为租户使用不当损坏的则有租户自行维修,我国法律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定责,合同有明确的规定不得损毁房屋及家具,承租人应当根据合同及法律规定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
    1.若是非人为损坏的,需要根据合同来执行赔付而合同没有约定的话,由房东负责.若是人为因素损坏的,谁损坏谁负责了:
    3.如果说是承租方在使用的过程中,由于不当行为或故意造成损坏的,那么由承租方进行维修,并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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