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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领结婚前几天由我老婆签了购房合同,购房者只留了她名字,但备案时间是在领后结婚证,请问这属于婚内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4-03-01 11:14:48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看付款日期,关注我们,帮您解决法律问题
  • 你好,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这种情况通常还是按婚前个人财产处理。
  • 你好,上述情况,属于共同财产
  • 婚前购房婚后办证不是一定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如果该房产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登记于双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领证前签的购房合同是否算婚前财产要区分情况,如果婚前签订合同并支付全款,婚后才下房产证,只要证上没有对方名字,绝对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前签订合同买房,婚后办证,如果房产证登记的两人名字,就是共同财产;婚前签订合同并出首付,马上结婚共同还贷,即使房产证只登记一方名字,也应该算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对于婚前购买的的房产,并且房产证所有权人为本人的,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即使拿到房本之前就已经领取了结婚证,也不能说明是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购房合同是领结婚证之前签的,购房款是领取结婚证之前交的;
    其次,房本上又是一个人的名字,我国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公民对不动产享有的物权以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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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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