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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一下下,外孙户口在外婆名下,现在外婆要结婚了,外孙户口和外婆户口能一起迁入男方那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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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9 20:46:3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要咨询派出所户籍部门。
  • 可以的,具体办理手续可以前往当地的户口办理机关进行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孙子的户口可以从其他地方迁到爷爷户口上,只要符合当地的户口准入政策。但如果是刚刚出生的孩子,一般情况下只能随父亲或者随母亲上户的。新生儿上户规定如下:
    1、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
    2、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3、对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随父或者母单位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并随父或者母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出。法律依据:《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五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婴儿的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的申报,办理出生登记。婴儿常住地是指婴儿出生后经常居住的地方。
    如果婴儿在其母亲的暂住地出生,出生后仍回到其母亲常住地居住时,则可等到随其母亲回到常住地后再申报出生登记,属于这种情况的出生申报,如超过一个月也应准予申报,不应视为违反户口登记条例。
    《户口登记条例》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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