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中山眼外伤治疗,眼睛晶状体脱位手术可以在医院做伤情鉴定吗

损害赔偿
2024-02-29 18:32:2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不能。
    除医院的诊断证明外,还必须有医院的病历及X光片等相关的证明材料,只有医生的诊断证明是不行的。有了这些证明材料要马上申请法医鉴定。如果做伤情鉴定,由专门的鉴定机构完成。
    根据法律依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四条规定: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鉴定规则》第47条规定:鉴定文书要求格式规范、文字简练、图片清晰,资料齐全、卷面整洁、论证充分、表述准确。
    一般认可受伤后三个月左右做鉴定,受害人应尽可能在
    三、四个月时去做鉴定。有些病,恢复很快,迟了可能级别较低或没有级别。但有些鉴定,比如神经损伤,则要求受伤之日起满六个月才做伤残鉴定。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伤情鉴定
  • 不可以的,太早了。
    一般治疗终结后3-6个月进行伤残鉴定,。工伤事故处理得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
    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不需此程序);
    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

    3、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特别注明不是司法鉴定);

    4、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劳动争议仲裁,主张工伤赔偿,用人单位除了应支付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和治疗与休养期间工伤津贴外,还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终止用工人得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

  • 当然能,伤情鉴定不是你受伤现场和当时来做的,鉴定部门根据的是医生的检查诊断结果来做的。所以你要好好保存好你在医院的所有资料档案,尤其是当时检查的结果结论和片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