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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档查不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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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9 21:11:1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我是执业律师,您是需要咨询什么问题?您这个描述的不是很清晰。。
  • 异地报案可以不用本人到场,但是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还有身份证明,也可以委托律师异地报警,无论向哪里的公安机关都应该受理,并进行登记备案,如果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可以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在外地,直接拨打110,呼叫的就是手机所在地的110指挥中心。
    如果向异地公安机关报案,可以查证具体的电话号码,也可以在110前加上报案地的区号。或者情况紧急的话,中心会直接利用卫星定位系统查到位置,并指派离当事人最近的分局或者派出所赶往出事地点。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条 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
    违法行为地包括违法行为发生地和违法结果发生地。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违法行为的实施地以及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地点;违法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违法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违法行为发生地。
    违法结果发生地,包括违法对象被侵害地、违法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在医院住院就医的除外。
    移交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在移交前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并配合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第七条 110报警服务台工作人员应当掌握和使用普通话,在受理报警、求助、投诉时应当做到:
    (一)警容严整,行为规范,态度热情;
    (二)接听电话时主动说:“您好,xx(市、县)110,xx号接警员”;
    (三)向当事人问明案(事)件的主要情况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四)按照统一的表格认真登记、存储,做好接报、指挥、处警工作记录,并立卷备查。
    第十四条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
    (一)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事)件;
    (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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