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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社保交满十五年,因患精神分裂症不能上班,能不能办理病退,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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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9 16:50:4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必须是经过医疗机构确诊,并且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追问:我问的问题是能不能办理退休。
  • 社保病退所需条件有:
    1、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且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
    2、工作累计满10年,社保缴费年限满15年;
    3、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七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办理病退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1、参保并按规定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
    2、因为中枢神经系统导致瘫痪的,呼吸困难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累计满15年及其以上,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五条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五条
    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病退办理的流程如下:
    1、向企业劳动科提交材料,等待审核结果;
    2、审核过后,企业张贴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日期10天;
    3、办理病退手续,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可以办理病退。
  • 可以办理病退的条件:
    1、凡是在个人窗口参保的下岗失业人员符合因病、非因工致残的,竟本人申请均可办理。
    2、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达不到上述年龄因病可以办理退职。
    3、工龄15年以上。
    4、经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5、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以其以上,实行建立个人帐户制度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的职工
    6、必须是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保留企业职工身份的参保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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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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