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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签了劳动关系转移三方协议工龄转新公司,到新公司如果部门岗位变化可否拒绝签合同?以及要求新公司补偿

劳动纠纷
2024-02-29 18:22:11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您好,煜双律师团为您提供法律服务。如果是与公司协商解决不了,可以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处理,实在处理不了就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
  • 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 工龄是随员工个人转移的,不会因为公司变化而消失。这意味着,即使员工转移到新公司,其原有的工龄也应当得到承认。
  • 你好,三方协议是怎么约定的?事情发生了吗?从什么岗位到什么岗位?
  • 你好,具体要看岗位发生了什么变法和有没有降低你的收入
  • 您好,您可以看下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否包含岗位调整。
  • 你好!这个可以主张经济赔偿的
  • 你好 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仲裁的
  • 请详细描述案情,以便精准回复
  • 你好在的,情况需要了解下U
  • 你好,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协商
  • 你好是可以拒绝调岗的
  • 续签合同工作地点发生变更,员工拒签,可否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需根据变更地点确定,具体如下:
    1、公司若在约定地点区域内搬迁,员工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若公司搬迁到约定地点之外,员工不去,是有经济补偿金的,合同都是具有相对性的,劳动法对续签劳动合同没有具体规定,但一般理解是续签的合同跟前一份合同应该是一致的,关键性条款不能发生变更,否则视为签订全新的劳动合同,工作地点的变化是可以视为关键性变更的,员工可以拒绝,而且认为公司不续签,这样就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的情况,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该工资是过去12个月全部工资的平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转签劳动合同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通常需要将原劳动合同解除重新签订新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若保留原劳动合同的工龄,仅仅是变更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法律分析:如果员工同意转入新公司就不需要补偿。如不同意的话双方协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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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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