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放假十多天是有工资的。如果劳动者未付出劳动的,按其正常的工资水平来计算;如果劳动者加班,且是在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加班,则劳动者享有至少不低于三倍工资的加班费;如果劳动者在其他休息日加班且没有补休的,则享有至少不低于二倍工资的加班费。法律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
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