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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去年7月份开始进去这个公司上班,现在还在职。公司今天发了1月份的工资,却扣了两部分工资:1、1月份公司春节提前放假(不是员工请假);2、我们公司是大小周工作制,去年10月份开始就没事做了,原周六要上班做调休先休息,说后面再补班,现在发1月份工资时却直接把累计的补班天数从工资扣钱了。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处理

劳动纠纷
2024-03-01 16:37:1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除国家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不能随意扣发劳动者的工资。
  • 您好,用人单位的是不合法的,可以和用人单位沟通。
  • 工作多久啦啊,有无购买社保
    追问:1、工资发放不是公司账号转账是老板(也是法人)的私人账户转账;
    2、试用期3个月只签一年劳动合同;
    3、23年7月17日入职,到了11月份才购买社保,而且社保的购买基数是按最低基数直接购买;
    4、劳动合同里的工资发放时间是每个月的12~15号,公司多次超时发,有时还跨月发(如10月份工资应该是11月份发的,最后却是12月份才发)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 法律分析: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非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在一个月内不扣工资,整个二月份都放假都得照发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法律分析: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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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