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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判决书可以在异地补办吗?

婚姻家庭
2024-03-02 12:15:4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婚判决书只能到原审法院复印盖章。


  • 您好,关于离婚判决书丢失,异地是不能补办的。只能回到当初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要求调取当时开庭的案卷材料。
    目前我国只有两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夫妻针对离婚问题、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及债务问题等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但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还规定了一个30天的离婚“冷静期”,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现在夫妻双方先要去民政局进行申请。30天后,若双方都没有反悔,再一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经过立案,开庭审理,最后拿到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相较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更多的解决夫妻间有争议的问题,如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多少、子女抚养权归谁或债务该如何承担等问题。因此,如果夫妻对于上述问题产生分歧,且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需要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作为男方,诉权是受到部分限制的。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起诉离婚。
    最后,依据我国第一千零八十条之规定,只有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也就是说在没有完成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是无效。
  • 法律分析:如果是离婚判决书丢失,异地是不能补办的。只能回到当初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要求调取当时开庭的案卷材料。目前我国只有两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夫妻针对离婚问题、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及债务问题等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法律分析: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率,无需补办离婚证;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途径: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和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双方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由民政局向双方发放离婚证。
    离婚证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凭离婚证可以到户籍处将婚姻状态更改为离异双方通过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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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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