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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离婚对方要办低保,离婚协议书写着1000元抚养费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4-02-28 13:58:0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对方没有抚养能力,可以寻求社会帮助或当地民政部门寻求帮助。
    追问:我一直没有给抚养费,我是女方我没有房子什么都没有,然后我儿子和爸爸要办低保,说不行就起诉我,那起诉我对我社保有影响哦吗
  • 离婚协议书对子女抚养费可按照如下方式约定:抚养费的给付方式、给付数额、给付期限等内容,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载明。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协议抚养费过低,可以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协商增加抚养费,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增加抚养费。我国法律规定,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有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请求对过高的抚养费的数额予以变更,降低其应当支付的抚养费。但是变更抚养费应当是有正当理由的,此时法院可以判决适当降低抚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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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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