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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父亲断绝关系 不给家产

继承
2024-02-29 20:23:5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断绝关系,不给家产,您具体想咨询什么问题
  • 你好家庭纠纷需要协商处理。
  • 男方不给家用可以起诉离婚。首先女方可以先和男方协议,要求对方承担抚养家人的法定义务。如果男方还是拒绝的,需要扶养的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如果一方没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来源,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难,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
    另一方不给抚养费对方可以提起诉讼,诉讼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即可,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 法律分析:丈夫不给家用,可以由女方和对方协议,要求对方承担抚养家人的法定义务。如果男方拒绝,女方可以依法到本地法院起诉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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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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