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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毁坏我的名声可以通过法律保护自己吗?

人格尊严
2024-02-27 23:28:3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若行为人有损坏个人名誉的行为,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侵害行为并赔偿损失。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 具体是什么情形呢?可以根据证据材料,起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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