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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收的彩礼。 属于女方婚前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4-03-03 10:04:38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男方赠予女方的,就是女方的婚前财产
  • 彩礼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 您好,彩礼一般属于个人财产。
  • 你好,不属于婚前财产的
  • 彩礼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婚前财产的,但如果彩礼是在结婚后后取得的,则不属于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属于婚前财产,彩礼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彩礼是在结婚后后取得的,则不属于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属于婚前财产。
    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是男方婚前为缔结婚约向女方赠与的钱财。
    根据民法典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后,财产属的所有权就属于赠人,也应当成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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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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