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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父亲去世了,我现在可以申请香港定居吗

涉外纠纷
2024-02-28 16:15:2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边咨询法律问题具体是什么,双方有没有进行调解,可以诉讼
  • 你好!该子女不再有资格申请移居和定居中国香港
  • 法律分析:原内地户籍居民前往香港地区定居后又申请返回内地定居,并自愿放弃或被取消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港澳居民要求回内地定居的,应当事先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获准后持注有回乡定居签注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至定居地办理常住户口手续。
    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或者以行贿等手段,获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入出境通行证,情节较轻的,处以警告或5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定居:
    1、夫妻一方定居香港,分居多年的;
    2、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3、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
    4、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
    5、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去定居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十条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 有以下几种方式落户香港:
    一、夫妻双方有一方定居香港,双方分居长期,另一方可申请落户香港。
    二、定居香港的父母需内地子女赡养照料的。
    三、内地老人或儿童需要定居香港的直系或近亲属照料的。
    四、内地直系亲属需要继承定居香港父母的产业的。
    五、其他特殊情况落户香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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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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