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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我俩为了孩子上学考虑把孩子户口迁移到我家...老公爸爸是户主他不同意能不能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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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 21:54:2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迁移户口,具体询问户籍管理部门
  • 您好,建议您咨询您户籍地的民政部门
  • 法律分析:当事人可以提出异议。如果想迁移孩子户籍,需要当事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本,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要求孩子迁户。抚养权应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则可通过法院判决决定,所以孩子的户口对于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联系,一般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户口就跟随有抚养权的一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在双方当事人离婚后,如果对方不肯配合给孩子迁户口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到法院起诉。之后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法院判决书等材料去办理迁移户口的手续。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你好,那就多沟通,争取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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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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