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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人伤交通事故,已经过去了十八天了,交警大队怎么还没有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事故
2024-02-27 16:37:5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若超过了法定的期限,当事人可向交警部门询问、投诉或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投诉。
  • 可以催催,也可以委托律师帮你
  • 你好,要看事故是否重大复杂
  • 如果事故发生时,交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你没有拿到事故责任书,可以询问交警方,这个责任书是一般都要出具的。同时你也要收集其它证据
  • 不需要要等伤好后才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时间与伤者没有关系,是根据双方责任划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以后赔偿流程是什么
    1、如果对交警认定的责任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如果对责任认定无异议的,则可以申请交警组织双方来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愿意调解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3、在赔偿的时候,首先应该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进行全额赔偿;超过部分再由对方按事故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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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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