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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男性年满60周岁,养老保险未交够15年,一直在一家单位工作,其中02年到09年单位未缴养老保险,现在用人单位答应给补缴,社保局说必须有法院的裁定书,才能补缴,是这样吗,谢谢!

劳动纠纷
2024-02-27 21:55:1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对于男性年满60周岁,养老保险未交够15年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答应给补缴养老保险,确实需要符合一定的规定和程序。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其次,对于补缴养老保险的情况,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在一些地区,社保局确实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法院的裁定书才能进行补缴。这是因为裁定书是一种法律文书,可以证明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事实。
    然而,并不是所有地区都要求必须提供法院的裁定书才能进行补缴。因此,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社保局或劳动监察部门,了解具体的规定和程序。如果确实需要提供法院的裁定书,您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定。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补缴养老保险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需要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努力。如果用人单位同意补缴,建议您与用人单位协商好具体的补缴金额、时间等事项,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 可以帮你解答的但是最好是得有证据才可以的。
  • 可以向劳动局申请,积极处理
  • 法律分析: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实施能够补缴的人群是:
    1、符合条件内未缴纳完毕的:缴纳不满15年的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已经停止交费,但是未达到法定年龄退休的;
    2、没有及时参保:固定合同者,没有及时参保的可以补缴养老保险;
    3、中断缴费:被中断或者被单位开除、除名的人群可以补足缴纳养老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可以补缴。当事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在申请期间、领取工资收入证明后,提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证明即可补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一般可以补缴。
    1、我省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可补缴。
    2、具有我省户籍,曾在我省机关、企、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
    3、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年限不得超过10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 一次性缴满15年社保的方式已经被取消,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人才能选择一次性缴纳,如2011年以前退休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和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识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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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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