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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因为借人三万块钱。对方是有写借条。可是说好的日期还钱联系不上人。这样构成诈骗吗,

刑事案件
2024-03-01 16:14:40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您好,煜双律师团为您提供法律服务。如果有对方的身份信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联系我们帮你追回欠款。
  • 对方写了借条并约定了还款日期,但到期后联系不上人,这种情况并不一定构成诈骗。
  • 您好,如果借款人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那样才会构成诈骗罪。
  • 具体要看案情来定,可以详细说说这边具体的情况以便针对性解答
  • 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双方就债务清偿问题协商不了可以起诉
  • 你好!这个可以去起诉对方还款的
  • 你好,可以找律师处理借条的问题
  • 你好 不构成诈骗 属于经济纠纷
  •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回
  • 方便讲一下什么情况吗?
  • 涉嫌诈骗需要报警进行处理,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只要彼此之间有约定借钱,且承认存在债务关系就不算诈骗。
    当事人可以收集录音证据、证人证言等证据到法院进行起诉。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借钱以后对方不承认借钱事实,一般情况下是不构成诈骗罪的。这种情况一般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可以拿着借条等证据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还钱。
    若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之后不承认,则定性为诈骗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律分析:需要还。如果对方借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诈骗罪。如果对方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骗取钱财的,则涉嫌诈骗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可以依据相关法律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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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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