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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收费方面的问题

房产纠纷
2024-02-27 15:42:55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是学校收费不合理的话,可以保存证据去向教育局举报。
  • 遇到学校乱收费,可以带着证据向当地教育局举报
  • 你好!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帮助你的
  • 下午好,是有什么地方收费不合理的
  • 你好,在的,这边可以帮你解决的
  • 你好,详细情况是怎么样的
  • 你好,学校收费的什么问题
  • 法律分析:教育部门亮出收费标准:每课时不低于60元。实际上,在出台了今年9月1日起“5+2”课后服务全覆盖的政策后,很快教育部就针对收费问题做出了规定:为了挽救老师的工作热情,课后服务采用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费用或代收费的方式筹措经费,并明确表示老师在法定工作日的延时服务报酬每课时不低于6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
    也就是说,学校收取课后服务是合理合规的正当行为。具体应该收多少钱,每个地区的义务教育学校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和教师薪资水平有所差异。如:重庆市某小学的收费标准则为每课时3元,一学期共收700元,建档立卡户或者是低保家庭则不收取任何费用;江苏教育厅则明确规定省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一律按照每名学生每学期收费300元的标准进行收取,算下来一小时的费用还不到2元。法律依据:《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二条 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对于家长要求在校外另行实施的,中小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 法律分析: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民办学校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综合考虑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自主确定收费标准,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后执行,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抄送价格主管部门,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公办学校以出资、品牌输出或合作办学协议等方式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学校名单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按规定程序报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民办学校必须按照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建校费”“择校费”“资源费”“信息费”“坑班费”“捐资助学款”等其他费用。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高校违反国家招生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减少招生计划、暂停特殊类型招生试点项目或者依法给予停止招生的处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招生简章,或者进行虚假宣传、骗取钱财的;
    (二)未按照信息公开的规定公开招生信息的;
    (三)超出核定办学规模招生或者擅自调整招生计划的;
    (四)违反规定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或者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的;
    (五)在特殊类型招生中出台违反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或者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的;
    (六)违规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或者以承诺录取为名向考生收取费用的;
    (七)其他违反国家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 一、学校收费不合理怎么投诉
    1、学校收费不合理的投诉方法如下:
    (1)遇到学校乱收费,可以带着证据向当地教育局举报;
    (2)举报人可以采取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方式,进行举报学校乱收费问题;
    (3)可以向媒体曝光,引起媒体采访取证;
    (4)可以打当地市长公开电话,举报学校乱收费问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六条
    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二、学校收费应该遵守什么原则
    1、全校教职工应严格执行市、区教育局、物价局颁布的各项收费标准,学校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准擅自乱收费,并实行月查制度;
    2、所有服务性收费坚持申报审核审批制度,并及时向家长发告家长书,遵循必需、自愿节约、分项结算、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利用服务性收费搞创收或拿回扣谋私利;
    3、不以节假日教育培训为名进行文化补课和收取费用;
    4、不向学生收取规定以外的赞助费、借读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 您好,煜双律师团为您提供法律服务。您这里面的情况并没有说的很清楚,我们可以详细沟通一下,以便尽快给出解决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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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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