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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被拘留十五天后还不还钱怎么处理

行政纠纷
2024-02-27 15:14:3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继续申请执行局强制执行。主观上,老赖有故意拖延履行债务的恶意;客观上拒不履行到期债务。如果没有经过法院判决,不还钱一般不涉及犯罪,如果是经过法院判决,有履行能力找不履行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安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 属于司法拘留。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如果欠钱不还,法院已经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并对被执行人进行了司法拘留,在一年内还可以再拘留一次。
    司法拘留的最长时间为每次不超过十五日。
  • 法律分析:人被法院拘留了还是不给钱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 强制执行拘留后不可以不还钱。强制执行期间的拘留一般属于司法拘留,是对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报告的义务的一种惩戒措施,而还钱承担的是民事责任,被执行人仍然需要按照生效文书的规定履行义务,否则法院会继续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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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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