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请问没有结婚证丢了可以离婚吗?

婚姻家庭
2024-02-27 23:02:39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只是需要提供婚姻登记证明材料了
  • 可以的,补办一个结婚证然后离就行了
  • 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 建议协商协商不好可以起诉的
  • 民法典》规定没有结婚证,若是结婚证丢失,可以补办之后再离婚。若是从未领取过结婚证,但是属于被承认的事实婚姻的,可以诉讼离婚。其余情况下属于同居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没有结婚证也能办离婚。如果是因结婚证遗失而没有结婚证要想离婚的,可以先去补领结婚证,之后再向婚姻机关提出离婚,或者去法院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但是没有结婚证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即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不论是结婚证丢失还是没有办理结婚证,一般没有结婚证是不能离婚的。如果是结婚证丢失的需要先补办结婚证然后才能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则双方之间的关系属于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除非是双方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就同居,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但没有办理结婚证的,这种情况可以离婚,但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诉讼离婚,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提供婚姻登记证明材料。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