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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半月板撕裂都是不确定什么时候受的伤,因为这是一个慢反应 ,我职业是机修工,去年6月份左右腿感觉轻微不舒服,11月份就感觉疼痛,但是因为公司都工伤事故有罚款 因为担心年终奖受影响,所以拖到了2024年一月份才去检查,结果是后半月板撕裂,现在车间不认同我是工伤,我这样的情况怎

劳动纠纷
2024-02-27 10:58:1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半月板撕裂是否属于工伤 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在工作期间导致 可能认定工伤
  • 您好!你这种情况认定工伤是有争议的,因工受伤后第一时间应告知领导去医院就诊
  • 你好,工伤可以自己向社保局申报
  • 半月板撕裂由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劳动者的半月板撕裂,应及时告知单位,由单位在三十日内为其申请工伤认定,之后为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获得鉴定结论后则去社保经办机构为其申请工伤保险。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劳动者半月板撕裂由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款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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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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