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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结婚一年多 男方打我好几次了,然后我回了娘家,男方把我起诉到法院了要我们家退还彩礼,我现在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4-03-01 14:58:4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登记结婚或共同生活,彩礼一般不予返还,若存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除外,如有纠纷的,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该问题
  • 您好,首先要保留家暴证据,及时报警、就医,其次您想离婚吗?
  • 法律分析: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后直接退回,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或者一方不按照协议退还彩礼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1、起诉请求返还彩礼,在三年的诉讼时效内起诉都是可以的,从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
    2、符合以下情形的,彩礼应该退还:
    (1)双方并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也没有打算结婚;
    (2)双方结婚后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就离婚;
    (3)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3、法院查明事实后认定属于彩礼的,会判决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情形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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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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