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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在拼多多买东西,东西发货了,但是发到其他地方去了,后面要送过来,在客服这边又退款了,后面又补了差价,货物应该不会退回去吧

损害赔偿
2024-02-26 19:51:0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联系客服。如果买的东西发货了但是没有到货,还在半路上,但是不想要了,那就可以联系客服,在哪里下的单就到那里去找客服,跟客服沟通,看看客服是否能同意半路退回。
    2.拒绝签收。当快递送到的时候,已经决定不要的话就不要签收,只用告诉快递把商品原路退回去,最坏的情况下也只用自己出点快递费。
    3.直接退货。如果收到货后不满意,可以问客服拿到地址然后直接联系当地的快递去退货,这个也是要自己出邮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法律分析:可以退款,但是要和卖家进行协商。 等待揽件的状态就是快递员还没有上门取件,没有扫描单号,还没有发货就不会产生邮费,通常情况下和卖家协商后,都是可以退款成功的; 跟对方沟通,该商品不发货退款,如果沟通可以,那么直接在购物平台订单的页面选择不退货退款,只要商家那边确认同意就可以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二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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