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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车祸,对方全责,当时检查没事,事后第五天有流产预兆,又做过CT,后来决定引产,保险公司不该赔吗?

交通事故
2024-02-27 12:38:5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先后时间离得近,可以起诉对方及保险公司支付引产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如果需要可以私聊
  • 保险公司不赔偿,你可以让对方赔偿的
  • 可以要求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
  • 孕妇出车祸,应当由责任方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赔偿。如果仍然不够赔偿,由第三者责任险赔偿。一般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具体的赔偿数目视实际情况而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您好,建议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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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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