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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问题拆除

征地拆迁
2024-02-26 15:35:47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如果房屋被鉴定为危房,是否需要拆除,明确责任是第一步。可能造成危房的责任主体有很多,开发商、施工方、设计方,甚至业主的不当使用,如野蛮装修、改变用途、乱搭乱建等,必须
  • 您好,我马上让精通此类案件律师联系,我们会根据您所做的描述,并结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出您满意的答复。
  • 你好,我所可以咨询民事、刑事等,你可以把你的情况详细给我说一下
  • 您好,麻烦再具体说一下情况,这边可以协助处理。
  • 你好,可以详细沟通具体情况,房屋拆除纠纷吗
  • 你好,房屋问题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的。
  • 你好,房屋拆迁补偿有纠纷吗
  • 房屋被强拆的处理步骤为:
    1、递交申请书、提出赔偿请求,申请书应写明受害人的自然状况、具体的要求、根据和理由;
    2、行政审判庭或赔偿委员会采取合议的方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审理案件,作出是否赔偿的裁决;
    3、行政诉讼中的赔偿判决,则依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当事人有权上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民法典》规定,房屋被拆除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确权。根据法律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其利害关系人可请求确认权利;物权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可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 法律分析:房屋拆除也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做。新规定要求房屋。拆除必须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房屋拆除委托合同必须报拆迁管理部门备案方可实施。
    同时,房屋拆除委托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被拆除房屋及地下管线的有关图纸和资料。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 你好,政府征用拆除房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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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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