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告诉你,可以告的,大胆的去告,这是你的权利。
先从法律的层面给你答案吧。
根据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每天工作时间12个小时,显然是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属于延长工作时间,绝对属于加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所以,作为用人单位职工,是可以依法提起
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每天延长工作时间4个小时,作为职工原则上可以按照150%的标准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不过,根据司法解释规定,职工主张加班费,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没有
证据证明存在加班事实,将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责任。
因为举证责任的分配,导致职工在举证方面存在一定的障碍,所以加班费也不是那么容易要得到。
好了,说完了法律层面的答案,我们再来聊下员工成本层面的答案。
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法务部门,你去找
劳动仲裁部门投诉无可厚非,但要做好心理准备,等待你的就是收集证据和大量的时间精力消耗进去。
如果你的法律意识淡薄,平时疏于留心收集证据,即便临时找证据,可能一时之间也收集不全。
如果你花大量的时间放到仲裁上,意味着你没有时间去面试下一份工作,意味着你这段时间是没有收入来源了。
虽说如果仲裁胜利的话,可能会得到一笔补偿费用,但万一时间拉长了,你更要做好经济准备。
作为职场人,建议理性些,好好权衡得与失,懂得及时止损。
如果仲裁让你陷入一个无底洞的消耗中,那建议你早日止损,把精力放在下一份工作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