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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带着个女儿 三年前谈了一个男孩, 也算是家里亲戚的亲戚、后面简单办了几桌酒席花了两千块钱 、然后男方家给了5万块钱给我和他买衣服跟首饰 后面在一起一年多分开了、事情过去好几年了,他家今年找我要这个钱、 那年跟他去外地租房子开销然后我小孩上学花了六七万都是我自己出的钱。

婚姻家庭
2024-02-26 13:47:0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很抱歉听到你现在的困扰。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这似乎是一个涉及感情和金钱的复杂问题。首先,我想强调的是,无论结果如何,你都应该保持冷静并尊重对方的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解决方案可能是通过协商达成一个公平合理的协议。你可以考虑与男方家庭坐下来谈一谈,让他们了解你在这段关系中的投入和花费,并解释你目前的财务状况。你可以提出一个分期付款的方案,或者尝试协商减少他们需要追回的金额。
    如果你觉得自己无法与对方协商达成共识,你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帮助,例如请律师协助处理此事。律师可以帮助你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为你提供法律建议和支持。但是,请注意,法律程序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费用,并且最终结果可能并不完全符合你的期望。
    无论你选择哪种方式,都要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并尽量避免情绪化的反应。最重要的是,保护自己和你的女儿的权益,确保你们的生活不会因此受到过多的影响。
  • 法律分析:因感情纠纷涉及到金钱的纠纷,建议找证据并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法律分析:可以向对方请求支付抚养费,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对方不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抚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 如果你们在结婚或分手时有任何书面协议,那么这些协议通常会被法院考虑在内
    追问:我们没有任何书面协议 而且是男方家抛弃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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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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