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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委托我签了一个罚款单,但是罚款公司没交,上交法院,我征信会受影响吗

行政纠纷
2024-02-26 18:21:2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受罚的主体是公司,不是你个人,与你的征信没有关系。
    追问:公司写的委托书,对方留的我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都是授权我签的,这些都没问题吧
    解答:处罚主体不是你,处罚与你无关。你签字并将处罚的相关内容反馈公司,公司是不是履行义务,不是你能左右的。
    追问:那我就放心了,太感谢您了
  • 如果是履行职务行为,与个人无关
  • 能否罚款决定于公司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否合法有效决定于:
    1.是否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2.用人单位是否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会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处理。法律依据:《劳动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法律分析:公司罚款可以投诉,但是如果罚款是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罚的,且该规章制度进行了公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劳动者也知道该规章制度的情况下是有效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建议配合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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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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