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权属的宅基地纠纷如何处理
1、有权属的宅基地纠纷处理如下:
(1)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处理,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宅基地转让使用权的条件
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
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