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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是地主,知及没收的房屋,子孙可以收回吗?

征地拆迁
2024-02-26 15:19:01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早上好,如果房屋已经被没收,那么根据法律程序,这些房屋就不再属于原来的地主或其子孙所有。因此,一般来说,地主的子孙不能自动收回这些房屋。
  • 不可以。土改时被没收的地主房屋及所属土地是不能收回的,分配给人民的土地,由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土地制度改革以前的土地契约及债约,一律缴销
  • 需要结合现在房屋登记、当时没收的方式、证明证据等多方面综合考虑。
  • 你好!!不可以。土改时被没收的地主房屋及所属土地是不能收回的
  • 您好,地主被没收的房屋后代是不可以要回来的。
  • 你好,在的,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
  • 地主时代没收的房屋是收不回来的
  • 你好,这种情况需要详细分析
  • 你好,土地纠纷具体是哪些呢
  • 主管部门查询具体情况


  • 法律分析:不可以。土改时被没收的地主房屋及所属土地是不能收回的,分配给人民的土地,由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土地制度改革以前的土地契约及债约,一律缴销。
    法律依据:《中国土地法大纲》
    第十一条 分配给人民的土地,由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并承认其自由经营、买卖及在特定条件下出租的权利。
    第十四条 在土地制度改革期间,为保持土地改革的秩序及保护人民的财富,应由乡村农民大会或其委员会指定人员,经过一定手续,采取必要措施,负责接收、登记,清理及保管一切转移的土地及财产,防止破坏、损失、浪费及舞弊。
    农会应禁止任何人为着妨碍公平分配之目的而任意宰杀牲畜,砍伐树木,破坏农具、水利、建筑物、农作物或其他物品,及进行偷窃、强占、私下赠送、隐瞒、埋藏、分散、贩卖这些物品的行为。
    违者应受人民法庭的审判及处分。
    第十五条 为保证土地改革中一切措施符合于绝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及意志,政府负责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保障农民及其代表有全权得在各种会议上自由批评及弹劾各方各级的一切干部,有全权得在各种相当会议上自由撤换及选举政府及农民团体中的一切干部。
    侵犯上述人民民主权利者,应受人民法庭的审判及处分。
    第十六条 在本法公布以前土地业已平均分配的地区,如农民不要求重分时,可不重分。
  • 看具体情况才能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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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