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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孩子的首付是父母出的,名字登记在孩子这里,父母可以追回这套房子吗

婚姻家庭
2024-02-26 15:29:18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如果父母出资购买房子是作为一种赠与行为,并且孩子已经接受了这份赠与,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父母无法追回。
  • 若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 您好,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房子是父母出资购买的,可以要求收回房子。
  • 你好!房产如果是由父母出资购房,并事先也有约定说明,
  • 你好,可以的,父母可以通过起诉追回
  • 你好,这种情况是可以追回这套房子
  • 你好,要看协议是怎么签订的
  • 你好,这边可以帮你起诉的
  • 父母离婚,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孩子归父或母一方抚养,这一方需要把户口迁出的,孩子的户口页跟随迁出,如果这方户口不动的,由另一方迁出,那么孩子的户口就不需要迁出。
    当事人想迁移孩子户籍,需要当事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本,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取得孩子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你好!父母出钱给子女买的房子,并且房产证又是子女的名字,一旦确权了以后,房产证就具有法律效力,父母是不能随便收回的。除非父母和子女签订了特殊的协议,比如说,在某某的情况下,父母以后有权将房产收回的协议,并且有双方的签字;或者子女出于清纯的关系,对父母非常的孝顺,当父母向子女收回房产的时候,子女将无条件地把房产过户给父母。
    除了上述的条件,即使是亲生父母,也不能强制性地将房产收回。但是,无论从传统的习俗上来说,还是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父母都有居住权的,子女必须要赡养父母,为父母养老送终,否则,将会受到法律上的制裁和道德上的谴责。
  • 父母出资登记在孩子名下后父母一般不可以要回房,双方具有书面房屋代持协议或其他正式说明可以证明借名买房事实存在的除外。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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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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