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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见面三天女方要求下见面礼一万 然后相互了解十几天男方感到不合适 不想处了这个见面礼还能要回来吗

婚姻家庭
2024-02-26 12:47:4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对方不愿意退还见面礼金可以起诉追回

  • 结婚返还彩礼一般跟结婚的时间没有太大的关系,彩礼原则上不退还,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退还。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1、新的法律依据:《民法典》实施之后,并没有取消彩礼这个政策,但《民法典》反对以巨额彩礼作为结婚条件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1、女方提出离婚彩礼不一定需要退,有权提出彩礼退还的情形具体如下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2)、
    (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离婚后一般情况下不予退回,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如果符合属于以下情形,彩礼应当予以返还:
    1、男女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没有在一起生活;
    3、彩礼导致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一般不需要退还。但如下情形,可以请求退还彩礼:
    1、男女双方虽已经结婚登记但并未共同生活;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3、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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