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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学籍昨年被注销了然后已经一年没上学了 然后今年现在想去上学可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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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6 11:14:1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情况是什么样的呢?麻烦再详细阐述下
  • 你好,上学建议到当地教育局咨询。
  • 我国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已经注明退学和学籍注销的情况,具体信息建议去当地教育部和学校进行咨询。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
    第九条 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十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第三十一条 退学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期限办理退学手续离校。退学的研究生,按已有毕业学历和就业政策可以就业的,由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没有聘用单位的,应当办理退学手续离校。
    退学学生的档案由学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户口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
  • 法律分析:我国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已经注明退学和学籍注销的情况,具体信息建议去当地教育部和学校进行咨询。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
    第九条 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十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第三十一条 退学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期限办理退学手续离校。退学的研究生,按已有毕业学历和就业政策可以就业的,由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没有聘用单位的,应当办理退学手续离校。
    退学学生的档案由学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户口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
  • 【法律分析】:学籍会被注销,一般是办理了退学手续,或者是被勒令退学,或者是在学籍有效期内没有完成学业。
    【法律依据:: 《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令其退学: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70学时或一学年累计旷课超过100学时者;不论何种原因(如休学、保留入学资格、延长学习期限等),在校学习时间超过最长修业年限者;经过指定医院确诊,患有不适合在校学习的疾病或因意外伤残不能坚持学习者;休学期满逾期两周未办理复学手续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学生休学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学校有权令其退学,取消学籍。
    休学、退学不属于对学生的处分。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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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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