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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开电瓶车碰到另一个电瓶车,把人家碰到了。当时人说没事。后年过了一天又跟我说手有点痛

交通事故
2024-02-26 10:54:5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您在驾驶电瓶车时与另一辆电瓶车发生了碰撞,并且当时对方表示没有受伤,但是过了一天之后对方又表示手有点痛,那么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确认对方的伤势:首先,您需要与对方联系并询问他们的伤势情况,以确定是否需要寻求医疗帮助。如果对方需要就医,您可能需要支付部分或全部医疗费用,具体责任分配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事故具体情况来判断。
    了解事故责任:在确定对方的伤势之后,您需要了解事故的责任分配。如果您承认自己在事故中有过错,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并为此付出代价。如果您认为对方也有责任,那么您可以与他们协商并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
    保持沟通:在处理此类事故时,保持与对方的沟通非常重要。您需要表达关切和愿意解决问题的态度,并与对方商定下一步的行动计划。如果您与对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或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告事故。
    总之,当您在驾驶电瓶车时与他人发生碰撞,即使对方最初表示没有受伤,也需要保持警惕并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在处理此类事故时,尊重对方的权益、保持沟通和遵守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法律分析:首先,要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无法解决,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报警、起诉等。总之,不能因为对方耍无赖而纵容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如果造成轻微伤,需赔偿对方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鉴定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相关费用;如果造成轻伤,再得不到对方谅解的情况下还有可能承担刑责;如果造成重伤以上,需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一切以司法鉴定结果为准,赔偿方面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建议积极赔偿,尽量达成谅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如果你认为对方可能受伤了,你应该确定责任是否在你身上。如果你认为自己有责任,你应该承认自己的错误,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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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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