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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派出所打电话没接到,然后我回电话给他们他们不接,现在他们打电话叫我去派出所,有没有什么事?

刑事案件
2024-02-26 17:35:1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只有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做违反取保候审的事情,就没有事情。取保候审需要遵守的法定义务和酌定义务:
    (一)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五)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您好,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需要联系到马上到位。

  • 取保候审后派出所是不给打电话的
    犯法后取保候审,派出所打电话要去做份笔录,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取保候审之后,公安机关还是要进行侦查活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法律分析:派出所打电话没接不一定会立案,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才能判断。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 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 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应当受理。
  • 建议配合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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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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