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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已经一个月了,法院还没有采取措施,要怎么办。

刑事案件
2024-02-25 15:48:2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向该法院纪检监察或上级人民法院要求处理
  • 我让律所负责处理这类案件的律师联系您
  • 法律分析:申请强制执行是有回执期限的,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 你好,可以催问执行法官进展
  • 【法律分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流程是:
    1、申请:一方事主不履行的,对方事主可以向有管辖权利的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人员移交给执行人员执行;
    2、法院受理:法院应该在收到书面异议时刻起十五日内审查,若理由成立的,判定撤销或者修正,若判定不成立,则判定驳回;
    3、申请复议:事主对判定不服,可在判定送达时刻起十日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的事主发出执行通知,被执行事主不履行法律文书的义务,则执行人员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此时执行人员应当出示证件,在执行完毕之后,应该将执行的情况做好笔录,交由现场的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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