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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有瑕疵,找店家进行换货。快递已经发过去,店家说仓库找不到。这种情况下,店家该负怎样的责任?

损害赔偿
2024-02-27 10:20:0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联系消协处理的
  • 可以去申请退款要求赔偿
  • 法律分析:找消费者协会或店家所在工商部门投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 1、商家投诉可以找地方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投诉并申请调解、处理。此外,如果商家就产生的纠纷需要维权时,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是解决争议的最常见途径。消费者协会也可以对产生纠纷的买卖双方进行调解、处理问题。还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六条,
    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 法律分析:
    1、联系卖家,了解情况是否已经发货,假如没发货,直接修改收件地址。
    2、如果卖家已发货,可以安排卖家联系快递公司修改收件地址。3,这个还需要你和快递方、卖家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条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等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应承担民事责任。这里所说的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是指经营者明知自已负有退货等义务却不及时履行或没在充足理由拒绝履行该义务,致使消费者合法权益难以实现的行为。
    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正当退货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是一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可以通过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提请仲裁机关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要求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
    同时,消费者也可依行政程序解决争议。
    第五十条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赔偿损失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此项规定体现了行政机关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据此,消费者在请求退货而供方不理睬的情况下,可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申诉,请求对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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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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