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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单位名称和分包单位名称怎么填

建筑工程
2024-02-24 12:28:4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劳务分包单位资质上的分包工程名称用合同上的承包范围填写。
    工程分包合同类别有哪些工程承包主要有三种类型:
    1、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地下建筑工程(管道、导井和地下道);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码头、栈桥、疏浚防波堤);飞机场、导弹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工程;仿历史或名胜古典建筑工程等。


  • 写总包单位。
    写总包单位名称,在分包栏里写上分包的名称,如果是给建设方的联系单也是写总包名字。
    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 法律分析:
    1、委托单位(甲方)与承揽单位(乙方)姓名;
    2、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承包范围与工程承包方式;
    3、施工时间;
    4、甲方与乙方工作内容;
    5、验收和标准;
    6、工程款付款方式;
    7、违约责任与质保期;
    8、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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