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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与电动车发生事故,汽车全责,电动车人员右手骨折,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
2024-02-24 08:20:3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可以在治疗结束以后,要求车主及其保险公司承担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交通费、营养费,如果经司法鉴定确定为残疾,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需要配备残疾辅助器具的,还应主张残疾辅助器具的相关费用。可致电详询。
  •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骨折的,对方全责的情况下,由全责方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限额的,由责任人承担。
    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有: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车祸骨折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
    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
    3、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过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汽车与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应该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确定具体事故责任。在机动车一方按照交强险规定相关额度进行赔付之后,不足的赔偿部分按照认定书中的具体责任比例双方各自承担。
    由交警队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的结果确定各方的责任及赔偿数额。对于民事赔偿的部分,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如果协商不了,及时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及肇事者。
    交通事故赔偿事项有哪些
    1、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
    2、保管好医药费等单据、病历、诊断证明;
    3、及时做伤残鉴定及财务损失评估;
    4、及时申请调解;
    5、注意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
    6、起诉时要注意申请诉讼保全;
    7、怠于赔偿的要及时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一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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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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